113(1)加退選後學雜費補繳及退費事宜(第1、2批)

第一批適用對象:已提供金融帳戶之一般生及就貸生(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下)者

第二批適用對象:已提供金融帳戶之一般生及就貸生(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上)者

本學期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、退費的明細及方式等詳情,請先於網站右上角「登入」系統後按「細項」查詢。

一、學雜費「補繳」:

1.第一批時間為11月4日至11月22日第二批時間為11月25日至12月6日

2.中國信託網站(https://school.ctbcbank.com)繳款,透過信用卡、ATM轉帳、列印繳費單並持單至四大超商、中國信託或郵局櫃檯繳款(繳款紀錄需3個工作天入帳,未完成補繳費者,將無法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初選課程、應屆畢業生無法完成離校手續。

二、學雜費「退費」:

1.退費將全面匯款至學生本人的金融帳戶,不退發現金。
2.第一批退費於11月8日匯款;第二批已提供金融帳戶者於11月29日匯款;尚未登錄金融帳戶者無法退費,請詳以下說明儘速補登。
3.本學期最後一次撥款:金融帳戶登錄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儘速至淡江智慧收付平台填寫(https://finfo.ais.tku.edu.tw/pmt),登錄完成後請持(1)匯款同意書(2)存摺封面影本,送至出納組或投入出納組退費箱,待審核通過後於114年1月10日匯款
4.如逾時將無法撥款,請於下學期至財務處辦理退費手續,將協助您再次匯款。
5.退費金額若低於100元且為非郵局帳戶者,因郵局內扣匯費30元不敷效益,將暫不匯款,有疑問者可洽財務處辦理。

三、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延修生,若補修學分數達10學分(含)以上,則必須補繳原系所全額學雜費差額。(已於9月23日透過簡訊及email通知)

四、依「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」第十五條第五款「學生退選課程,如已逾全學期上課達三分之一時(113/10/21),其依規定應繳交之學分費不予退還。」

五、相關業務單位聯絡電話:
 1.學雜費金額:財務處#3793、#3794、#2067。
 2.繳費及退費:出納組#2259、#2260。
 3.課務業務:課務組#2203、#2204、#2370、#2375、#3446、#3448、#3734。
 4.就學貸款、弱勢助學金及學生團體保險:生輔組#2217。
 5.就學優待減免:生輔組#3720。
 6.境外生保險:境輔組#2218。